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建保
農保資格
農保生育給付
農保殘廢給付
農保喪葬津貼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建保 農保資格 農保生育給付 農保殘廢給付 農保喪葬津貼
 

農保喪葬津貼  

目前農保現金給付種類有生育給付殘廢給付喪葬津貼等三種。

各項給付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領取殘廢給付後,不能從事農作生產者,依規定需退保。

請領資格:實際支出殯葬費之人。

給付標準: 15個月計153,000元。

應備書件:申請喪葬津貼應檢具相關文件:

一、死亡證明(正本)。

二、申報除戶登記後含全戶之戶籍謄本(除戶謄本)。

三、申請人(即受領人)之戶籍謄本(戶籍已含在前項者免提)。

四、申請人(即受領人)之農會活期或活儲存摺、印章。

五、土地登記謄本(本人配偶同戶滿一年之直系血親、公婆、媳婦等之土地,平均一人0.1公頃,林地平均每人0.2公頃)。

  1. 土地登記謄本上使用分區為(空白)者,必須申請使用分區證明,土地之使用分區證明如是都市計畫地已細部計劃,則須以公文向公所或縣政府申請該地號未完成徵收開發程序仍作農業使用之證明;
  2. 如果土地登記謄本上使用分區是國家公園用地,則須附上該地號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各一份,並填寫國家公園農業用地證明申請書(向本會保險部索取)郵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附註:加保年資滿八年、年齡滿六十五歲者,農地可不受同戶及面積0、一公頃的限制,土地只要申請登記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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